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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0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印发《直属高校(医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冀教科文卫工〔2024〕1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和标准

1.本校的在岗职工一次性交纳本人本年度一日的工资收入(个人不低于50元)。

2.捐助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四季度进行筹集活动,用于下一年度开展救助活动。进入救助期后不再接受职工个人交纳互助金。

3.互助金由参与职工个人交纳。经校工会及上级工会组织认定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随所在单位参加活动时,职工个人应交纳的互助金可由学校或工会代为交纳。

二、救助对象和标准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职工家庭给予救助:

(一)救助对象

1.参与职工本人及其未就业的直系父母、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满 18 周岁,但尚就读于正规全日制学校者,硕博士在读生除外,下同)中身患疾病(不含工伤、生育、非功能性整容和矫形、意外事故)的。

2.参与职工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或家庭财产火灾损失的。

(二)救助标准

1.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参与职工给予一次性救助150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与职工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

2.职工本人住院治疗其他疾病的,按住院期间个人支付的 20%救助,最高救助标准为15000元。

3.职工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患其他疾病住院治疗的,按个人支付部分累计超过6000元部分按15%救助,最高救助标准为15000元。

4.参与职工本人未就业父母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的,可享受一次性定额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5.参加互助活动职工突发猝死(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猝死的概念: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凭医疗机构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30000 元的救助。

6.参加互助活动职工本人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门诊透析治疗的,一次性救助 2000元。

7.对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火灾损失的参与职工和困难职工,具体执行以下救助标准。(一)因非工伤意外伤害致残的,依据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定意见(含《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证》等),Ⅰ级给予30000元救助金,Ⅱ较Ⅰ级减少2500元,以此类推。其中,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出险职工无责任的Ⅰ级给予 30000元救助金,Ⅱ较Ⅰ级减少2500元,以此类推。负次要责任及同等责任的,分别按照无责任相应等级救助金的80%和50% 给予救助;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予救助。(二)因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给予30000元定额救助。其中,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的,公安交通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出险职工无责任的,给予30000元救助;负次要责任及同等责任的,分别按照无责任相应等级救助金的 80%和50% 给予救助;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予救助。(三)由于火灾导致职工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依据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鉴定意见或《火灾导致财产损失清单》认定损失总额20%的标准给付保障金,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0 元。(四)享受上述保障的救助对象同时发生医疗费用,不影响其享受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医疗救助条款。

三、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

(一)申请

申请人首先向校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申报材料如下:

1.一日捐救助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药费单据(个人自付额较高的几张即可),出院记录等复印件;

(二)核实

校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

校工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救助人员名单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四)审批

报送校党委审议,审批。

四、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12月16日前将申请资料报工会高老师处。

注1:证明材料包括:

1.职工本人:(1)患十种重大疾病一种或几种或经省二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猝死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2)经医保报销后住院费收费票据复印件;(3)《省教科文卫工会“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和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职工无工作的配偶、父母:除上述“职工本人”各项外,提供职工本人单位工会调查后出具的无工作调查证明。

3.职工未成年的子女:除上述“职工本人”各项外,还须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和子女户口页复印件;成年后需提供所在正规全日制学校的在读证明。

注2: 10 种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含:原位癌;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TNM 分期T¹NоMо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2.白血病;

3.无第三方责任的严重Ⅲ度烧伤;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实施了开颅或放射治疗的非恶性颅内肿瘤手术;

6.实施了异体移植的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7.实施了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搭桥(或称旁路移植)手术;

8.实施了切开心脏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9.实施了全麻开颅的颅脑手术(不含:颅骨钻孔手术、经鼻蝶窦入颅手术);

10.实施了开胸或开腹的主动脉手术。

校工会

2024年12月10日